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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魏晓凤诉被告刘波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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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社棠人民法庭 发布日期:2018-2-7 9:38:10 阅读次数:13929 |
刘波:
本院受理原告魏晓凤与你离婚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、起诉状副本、告知审判庭组织人员通知书、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的15日。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在本院社棠人民法庭开庭审理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。
特此公告
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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