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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赵素娟诉被告刘杰恩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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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社棠人民法庭 发布日期:2018-4-26 17:09:21 阅读次数:6684 |
刘杰恩:
本院受理原告赵素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,已立案审理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、起诉状副本、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、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,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在本院社棠人民法庭开庭审理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。
特此公告
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
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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